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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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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全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度全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进县委、县政府作风建设“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6〕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平阳实际情况,现制定2016年度全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以下简称“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以“敢担当、树标杆”为主题,以解决“庸懒散拖贪”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 “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无为问责、担当免责”的干事创业导向,促进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县顺利实施“两大战略”、全力打造“三个之城”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参评单位 参考市参评单位,结合去年评议情况,确定参加“评议活动”的机关单位31个涉及参评单位共195个,其中机关中层科室59 个,审批服务类基层站所64个,管理执法类基层站所72个。(具体见附件1)。 三、评议方法 (一)评价指标组成 采取网络评价、日常评价相结合办法,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1、网络评价(占15%) (1)评价时间。网络评价在2016年12月中旬集中一次性投票、评价。 (2)参评人员。一是由参评单位服务对象(占网络评价的90%); 二是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包括乡镇班子成员、社区书记和主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共占网络评价的10%)组成。 (3)评价方法。由县评议办牵头组织,采用密码测评(一名参评人员一个账号、密码一次性使用),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参评单位服务对象(当年度服务对象中按比例随机抽取)和县级以上(含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包括乡镇班子成员、社区书记和主任、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县党风政风监督员,按规定时间在“阳光平阳·纠风问效”平台上对参评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参评人员对参评单位逐一评价时,在选票上分别选出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10名,其中中层科室各4名、审批服务类基层站所各3名、管理执法类基层站所各3名;其它参评单位默认为基本满意单位。 (4)计分方法。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15分。 2、日常评价(占85%) (1)服务对象评价(共占50%,一年分二次评价,其中半年度占25%,年终占25%)。通过向参评单位抽取的服务对象以电话调查、短信回复的形式对相应的参评单位进行一对一评价,其中管理执法类单位采取电话调查、短信回复和案卷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40分。 (2) “县长热线”办理情况评价(占5%)。由县长热线受理中心具体负责,考核实行扣分制,每个考核项目分扣完为止(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2)。 (3)“温州纠风在线”、“阳光平阳·纠风问效”评价(两项共占10%)。由县评议办和县新闻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考核实行扣分制,每个考核项目分扣完为止(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3)。 (4)明查暗访评价(一年开展二次,共占20%,其中半年度占10%,年终占10%)。由县评议办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参评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服务质量、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参评单位被县层面查实的每例扣1分,市层面查实的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同时,参评单位投诉举报被查实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二)评议结果产生 按得分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10名,其中中层科室各4名、审批服务类基层站所各3名、管理执法类基层站所各3名;组织10个不满意单位参加述职复评,评出3个最不满意单位,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三)评议结果运用 1、对10个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其所在部门年度考绩、“五型机关”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予以加分,并有累加; 2、对10个不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其所在部门年度考绩、“五型机关”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予以减分,列为整改单位责令限期整;参评单位年度考核档次比所在主管单位年度考核档次降一档评定,若所在主管单位已是基本合格单位的就列为基本合格单位。 3、对3个最不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其所在部门年度考绩、“五型机关”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予以减分,列为整改单位责令限期整;参评单位年度考核档次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 ;对参评单位所在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进行约谈。 4、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1年内不得安排职务。实行部门 (单位) 评议排名升降通报制度,以各部门(单位)参加评价的参评单位的平均分为依据,按照2015 年度与 2016 年度进行对比排名综合确定。对排名与上年相比明显进步的5个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明显退步的5个部门(单位),予以通报。 5、卫计系统参照县本级评议活动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自行制定方案,同步开展评议活动。按得分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若干名,不列入县级排名,评议结果参照县级评议方式在本系统内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评议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总协调。由县政府纠风办和县直机关工委抽派人员,共同成立评议活动办公室(简称“县评议办”),负责县本级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和对全县评议活动的督促检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锦平兼任县评议办主任,吴刚兼任常务副主任,程克福、朱明伟负责县评议办日常事务。各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专题研究,明确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 的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填写本单位参加评议的中层科室、基层站所名单表(具体见附件4)和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具体见附件5),于6月30日前将书面稿及电子稿报县评议办(联系人:程克福;联系电话:13958924197,664197;邮箱:pyxpyb2015@163.com)。 (二)完善评价机制 县评议活动办公室要突出多维度评价和个性化评价相结合,进一步推进评议标准科学化、评议工作常态化、评议动态透明化、评议结果实效化。要加强对各参评单位服务对象上报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保障群众、企业、服务对象的监督权、评价权。 (三)务求工作实效 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参评科室(站所)要把动员部署、整改问题、健全制度、转变作风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紧密结合行业和工作特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赢得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同时,要通过加强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形式,营造评议氛围,形成评议合力。 附件:1、2016年度平阳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参评单位名单 2、“县长热线”办理情况评价标准 3、纠风平台评价标准 4、县有关单位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名单表 5、县有关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 附件1 2016年度平阳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参评单位名单
附件2“县长热线”办理情况评价标准
注:1、本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每个考核项目分扣完为止。 2、参评单位对该评分结果有异议的,由县评议办商县长热线中心等相关部门确定。 附件3纠风平台评价标准
注:1、本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扣完为止。 2、既是超时回复、又是评价为1星(基本满意)的不重复扣分,每条按高扣分值扣一次。 3、参评单位对该评分结果有异议的,由县评议办商县政府纠风办等相关部门确定。 附件4县有关单位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名单表 主管单位名称(盖章):
备注: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字数均不要超过200字。 附件5县有关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 县有关单位名称(盖章):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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