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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这场“零距离”旁听庭审,警示干部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使不得……
时间:2018-10-15 来源:县纪委 字号:[ ]

   10月12日上午,平阳县人民法院对昆阳镇重点办原主任陈治光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平阳县纪委监委组织16个乡镇重点办(建设办)和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工务局等工程建设系统的50多名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全过程,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审查查明,2013年5月,时任昆阳镇重点办副主任(主持工作)陈治光具体负责白垟河、白垟欧河河道整治工程。在工程竣工审价及结算时,施工方将施工“泵送土方3km”的工程量以“泵送土方3km+泵送土方增送5km”工程量予以结算,陈治光在应知“泵送土方增送5km”的工程量为零的情况下,疏忽大意,未核减该项费用,直接按施工单位送审工程量予以审核通过,致昆阳镇人民政府为此向施工单位多支付工程费用款合计人民币63.26余万元。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陈治光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治光始终低垂着头,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场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治光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法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旁听人员认真聆听着案件的庭审全过程,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审计发现问题后,被告人没有及时主动悔改,他这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工作态度,也是导致他最终站上了被告席的原因。作为在相似岗位上履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尽其事。”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

   据悉,近年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注重以案为镜、以案为鉴,坚持“执纪审查开展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要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法庭警示教育课堂“面对面、零距离”效应,推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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