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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时间:2018-12-14 来源:县纪委 字号:[ ]

    日前,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 瓯海区体育局党组成员支彬阜、群体科工作人员单玉明审核把关工作不作为问题。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单玉明作为温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发放的审核人员、支彬阜作为审核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不作为、不认真、不细致,未认真审核某公司马某某等人申报的伪造材料,导致该公司分别骗得市体育局下拨的引导资金20万元、43万元。2018年6月27日,支彬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单玉明受到记过处分。

   2.洞头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原所长吴生法、质检员方彩视弄虚作假问题。

2016年,时任所长吴生法在工作中授意质检员方彩视提供检测虚假数据。经查明,出具的虚假报告数量达59份。吴生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吴生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方彩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乐清市虹桥镇党委委员徐祥忠在政策处理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4年6月,南岳一家养殖场因电网建设工程被征用,徐祥忠以虹桥镇电网攻坚领导小组的名义,与该养殖场承包人吴某某签订协议书,并做出赔偿。徐祥忠在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也未认真调查并履行评估程序,致使该养殖场在仅有零星养殖的情况下获得30万元赔偿,造成国有财产损失。2018年8月,徐祥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阳县科技局副局长李高楼工作失察失职问题。

2011年5月,温某某申请农业科技补助,身为科技局副局长的李高楼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温某某申报的10万元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李高楼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李高楼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5.苍南县教育局职成教科原副科长郑朝峰、陈敏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郑朝峰、陈敏在负责扫盲补助资金审核发放过程中,对培训学校上报的补助人员名单审核把关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将已死亡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列入补助范围,违规发放补助资金共计6万余元。2018年2月,郑朝峰、陈敏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相关资金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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