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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被立案审查 3人被诫勉谈话 平阳严肃问责教育工程建设领域履职不到位问题
时间:2018-08-15 来源:清廉平阳 字号:[ ]

  再过十几天,就要开学了。开学后,平阳县水头三小的学生终于可以搬进更加宽敞舒适的新教学楼了。然而,在水头三小一期迁建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部分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等问题,导致工程工期整整延迟了近10个月。
     近日,县纪委对水头三小、腾蛟一中迁建工程等两起教育工程建设领域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县工务局1人立案审查,给予县工务局、县教育局3人诫勉谈话处理,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形成了强烈震慑。
据悉,按照合同约定,水头三小一期迁建工程于2016年9月开始施工,应于2017年9月竣工;腾蛟一小迁建工程于2018年4月开始施工,应于2019年4月竣工。
     经查,县工务局工程科聂流秀作为水头三小一期迁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管理把控不到位,对项目施工班组考勤管理等管理制度疏于执行落实,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资质没有按要求进行审查,在发现五大员长期不到位等问题后,没有及时上报部门领导,也未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予以纠正、查处。在负责项目前三个月施工期间,水头三小校长雷明山作为项目法人,对施工人员资质等未进行审查,对施工不规范问题没有及时纠正。县工务局技术科曹高千作为腾蛟一中工程项目负责人,在腾蛟一中迁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职,导致该工程存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涉嫌违法转包等问题。县工务局分管重点工程的党组成员施世宁,履行领导管理职责不到位。
据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聂流秀等人行为已经构成失职失责,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最终,县纪委对聂流秀进行立案审查,给予施世宁、曹高千、雷明山诫勉谈话。
     8月6日,县委、县政府对水头三小、腾蛟一中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县工务局、县教育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工程项目如期建成投用;要求全县各乡镇、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管力度,严防弄虚作假,杜绝非法转包、挂靠等违法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优化我县工程建设环境,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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