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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干部被问责,平阳向“不担当、不作为”亮剑!
时间:2018-08-23 字号:[ ]

通报

为进一步警示教育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昆阳镇练川社区原党委书记高剑峰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问题。2016年10月,高剑峰擅自同意光山村政策补偿款90万元不进村集体账户,直接由练川社区发放到村干部和具体人员私人账户,高剑峰没有同光山村其他村干部进行协调,也没有对工程、征地各项支出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授意社区主任吴某某进行签字支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高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万全镇征地拆迁办主任陈永西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问题。2016年9月,陈永西在负责审查2016年度万全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未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进行认真核实就进行公示,并在镇政府审查意见栏上签署本该由分管副镇长金某某签署的同意意见,致使实际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宋某某等四人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20000元。2018年4月,陈永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山门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钟永来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山门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戴家淼利用职务便利,未将山门中心卫生院120急救中心收入共计110215元入账,由其本人保管并支配使用,同时私自截留12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上交的养老金208381元,主要用于单位接待、购买土特产和个人生活开支。钟永来作为当时山门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对戴家淼的违纪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钟永来还存在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8年3月,钟永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

海西镇二沙村原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王瑞熙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问题。2011年12月,二沙村陈某某夫妇不符合下山搬迁补助条件,虚构有关下山搬迁材料,骗取国家下山搬迁补助款22400元。王瑞熙当时保管村委会公章,未经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同意,未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就在陈某某夫妇下山搬迁资金申请表及下山搬迁农户计划申请表上伪造杨某某签名并予以盖章,导致国家扶贫资金流失22400元。2018年2月,王瑞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麻步镇下堡村原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袁思奎失职失责问题。袁思奎在2012年—2017年担任下堡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会主任期间,没能认真履行村监会主任职责,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造成袁思杈和袁德节伪造下堡村环村公路建设项目套取124566元、虚报57省道复线征地款287808元占为己有的后果,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8年3月,袁思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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