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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9-18 来源:县纪委 字号:[ ]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平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1山门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戴家淼设立“小金库”违规公务接待、送礼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期间,戴家淼利用自己担任分管财务副院长和从事财务工作的便利,截留山门中心卫生院120急救中心收入等合计318596元设立“小金库”,将单位超额的接待费及购买土特产送礼等其他无法入账报销的费用在此支出。此外,戴家淼还存在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46400元午餐补贴、套取单位资金支付外包工程预付款等问题。20183月,戴家淼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鳌江镇卫生院副院长郑健、免疫规划科副科长黄小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住宿费问题。20185鳌江镇卫生院免疫规划科副科长黄小青经分管副院长郑健同意后,组织免疫规划科工作人员,参加由疫苗供应商方某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当晚,郑健、黄小青等人接受方某的住宿安排,住宿费用由方某支付。20186月,郑健、黄小青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国营浙江省平阳林场党支部书记胡晓林、场长陈盛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12月至201711月期间,胡晓林违规签字同意向单位职工发放考勤考绩奖共计199850元、向各类先进个人发放奖金共计2900元;陈盛专违规签字同意向单位职工发放考勤考绩奖共计141866元、向各类先进个人发放奖金共计3800元。20188月,胡晓林、陈盛专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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