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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 | 平阳这场警示教育活动直击心灵……
时间:2019-06-17 来源:县纪委 字号:[ ]

  “看到自己单位的同事站上了被告席,心情很复杂,也深受启发与警示。”腾蛟镇副镇长梅山段语重心长地说,将以案为鉴,深刻分析总结该案的教训,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管理。

  “以前总感觉违纪违法案例离我们很远。通过今天的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风险就在身边,每位公职人员都必须严守底线、防微杜渐,否则不仅个人身败名裂,单位、家庭也都要受到伤害。”县交通局建设审批科科长李庆明深有感触地说。

“该案是发生在我们身边并且领域相同的人和事,让我内心深有感触。今后我一定要牢记工作纪律,始终对手中的权力保持敬畏之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做个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鳌江镇城建办主任章建琦说。

    6月11日上午,在原腾蛟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荣誉受贿罪案庭审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委还专题召开庭审旁听警示教育讨论会,参与旁听庭审的16个乡镇城建工作分管领导、城建办负责人,以及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聚集一起,畅谈旁听庭审感受,深入剖析案件发生原因,探讨廉政风险点防控办法,现场气氛热烈。

    2013年至2017年期间,白荣誉利用在腾蛟镇工程项目立项、监管、款项支付等方面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建公司的举荐、工程进度的审核、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等环节给予公司照顾,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收取等方式,收受工程承建公司相关人员以工程管理费返点的名义所送的好处费48万余元。

    在被县监委留置前,白荣誉已于2017年9月与腾蛟镇人民政府解除聘用合同。然而,人走“查”不凉,旧账照样理。即便已经辞职1年多了,白荣誉也必须要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买单”。

  “我认罪、悔罪,请组织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庭审现场,庭审氛围的庄重威严、法槌敲击的铿锵响亮、被告人的深刻忏悔,给在场每一个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纪教育课。

    经审理,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当场宣判,判处白荣誉有期徒刑4年4个月,处罚金2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万余元。

   此次活动是今年我县“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县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用好用活身边的典型案例,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通过旁听庭审、通报曝光、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汇编典型案例剖析读本、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用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以案促改,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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