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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平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09-11 来源:县纪委 字号:[ ]

   2019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促进风清气正过节,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腾蛟所所长、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第三支部书记吴克林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期间,吴克林多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且多次驾驶其私家车到公车定点洗车场洗车并由单位支付费用。2019年5月,吴克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研究所所长陈万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时任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研究所所长陈万东,通过虚增租船费方式套取财政资金82150元用于所里临时人员出海补贴、接待费用等违规支出。2019年8月,陈万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原水头镇中厚(后)村党支部书记曾善阳、村委会主任徐象彬等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时任中厚(后)村党支部书记曾善阳、村委会主任徐象彬未经审批报备,多次违规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到杭州、山东等地进行旅游活动,并在村属幼儿园报销旅游费用总计303841元,其中曾善阳、徐象彬各报销个人旅游费用24546元。此外,曾善阳、徐象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曾善阳、徐象彬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已全部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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