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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9名干部被处理!
时间:2020-02-13 来源:县纪委 字号:[ ]

   近日督查发现,鳌江镇雁门社区管委会辖下种玉社区的玉河小区、蓝湾小区和蓝田社区的新蓝花苑等住宅小区未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没有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防控管理,新蓝花苑还有人员聚集活动现象。

   经查,种玉社区的网格员陈常微工作疏忽,未对其网格内玉河小区的防控工作进行布置;种玉社区的网格员赵宗凤对其网格内蓝湾小区的防控工作部署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蓝田社区的网格员余雪君对其网格内新蓝花苑的防控措施执行不力,疫情防控安全隐患较大。

   通报指出,对上述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问题,陈常微、余雪君、赵宗凤3人负有相应直接责任,鳌江镇雁门社区党委书记蔡良爱、种玉社区驻村干部姚必清、种玉社区党支部书记曾步光、蓝田社区驻村干部陈鹏、蓝田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先元5人负有相关主要领导责任,鳌江镇党委委员项显楚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最终,上述9人均受到了相应处理:余雪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常微被责令辞去种玉村村委会委员职务;赵宗凤被解聘;蔡良爱、姚必清、曾步光、陈鹏、陈先元5人被诫勉谈话;项显楚被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落实“25条”紧急措施,严格落实基层单元防控要求,采取“六个一”措施实行闭环管理,最大努力做到传染源全管控,传播链全切断,确保风险全排除,努力使我县疫情防控尽快出现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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