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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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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 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奋战1161,奋进2020”工作主线和县委“三个五”工作,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全县卫生健康基层单位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根据《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平委办〔20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现制定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活动(以下简称“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以涉企部门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社会热点,对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开展多维度、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结合“三强两促”专项活动,加快推进“六重”清单落实,为高质量打造“三区两中心”、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参评单位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确定参加“评议活动”的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分院共58个。(具体见附件1)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落实“六重”清单等;是否认真兑现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有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优化办事服务情况。是否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工作中积极创新、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是否积极化解企业群众难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出实招。 (三)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落实“三清单一承诺”有关要求;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冷硬、漠视企业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等问题。 (四)严守纪律法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小鬼难缠”等各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四、评议方法 评议指标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50分)、“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网络监督投诉平台”办理情况评价(10分)、主管单位评价(5分)、监督检查评价(20分)和网络评价(15分)组成。 评议工作分日常评议、网络评议、综合评议三个阶段进行。 (一)日常评议阶段(实施时间:4月下旬一11月上旬) 1.服务对象评价(占50分;一年分两次评价,其中半年度占25分、年终占25分)。抽取参评单位服务对象,以电话调查、短信回复的形式对相应的参评单位进行“一对一”评价;其中管理执法类单位采取电话调查、短信回复和案卷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0分;服务对象评价低于30票的单位计分方法为:参评单位该项总平均分×70%+(“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0分×30%。 各参评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服务对象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局机关纪委。报送时间:2020年5月**日,服务对象名单200名; 2020年9月10日,服务对象名单100名。 2.受理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评价(占10分)。由局机关纪委具体负责,评价实行扣分制,每个评价项目分扣完为止(具体标准见附件2)。 3.主管单位评价(占5分)。卫健系统领导干部互评一年一次,在2020年11月集中进行评价。参评人员由县卫健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医共体等负责人组成。参评人员对参评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分院,逐一评价,在选票上分别选出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3个,其它参评中层科室,医共体分院默认为基本满意单位。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分。 4.监督检查评价(占20分)。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参评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通过明查暗访、核查投诉件、汇总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问责情况和巡察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行政败诉情况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参评单位开展“三强两促”专项活动、“六重”清单推进、落实“三清单一承诺”要求、服务质量、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局机关纪委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扣分,参评单位被局本级查实的每例直扣1分,被县级层面查实的每例直扣2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参评单位投诉举报被查实的,每例直扣1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副职、其他工作人员因参评当年度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分别直扣20分、10分、5分,单位集体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直扣20分;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副职、其他工作人员因非参评当年度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分别直扣8分、5分、3分,单位集体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直扣10分(立案查处时间认定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 (二)网络评议 (占15分) 网络评议方法,上报县评议办组织统一实施。 (三)加分项(分值不占评议总分值)。 表彰加分:国家级的加5分,省部级的加3分,市厅级的加1分,同一事迹取最高分。国家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办、国办),省部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家部委,市厅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省厅委局;表彰荣誉事项应属于系统或条线的综合性工作。先进典型工作加分:参评单位在清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典型事例被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肯定、批示、推广和宣传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参评单位在2020年防疫新冠肺炎工作中被中央、省、市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 2分。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期限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 (四)综合评议阶段(实施时间:11月上旬) 经评议汇总后,局评议办汇总参评单位各项分值,按总成绩排名综合评议拟定“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各3个,报局常委会研究确定,11月中旬,局评议办向县评议办报送得分最高的“满意单位”和得分最低的“不满意单位”各2个,参加全县范围评议。 (五)评议结果产生 按得分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分院各3名。其中直属单位科室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科室各2名,医共体分院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1名,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在本系统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评议结果运用 1、系统内被评为“不满意单位”所在科室、医共体分院人均扣发奖金3000元,对参评科室负责人、分院负责人进行约谈,由所在单位执行并报局评议办备案。系统内被评为“满意单位”所在单位、医共体分院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2、被县评议办评为“不满意单位”,所在科室、分院人均扣发奖金5000元,并对所在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医共体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评为“最不满意单位”,所在直属单位、医共体分管领导人均扣发奖金7000元,由所在单位执行并报局评议办备案。被县评议办评为“满意单位”所在单位、医共体分院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3、被评为不满意的科室、医共体分院限期整改,在次年6月整改复评合格前,参评科室、医共体分院负责人不得提拔和平级调动。 4、对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在的参评科室负责人、医共体分院负责人予以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所在科室、医共体分院全体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评议活动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局机关纪委负责协调。抽派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等工作人员共同成立卫生健康系统评议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党委委员、副局长吴云斌兼任评议办主任,白鹏抟、陈淑银、蒋思佐负责局评议办日常事务。各卫生健康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专题研究,明确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 的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填写《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服务承诺表》(附件3)及《县卫生健康系统参评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4),各参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书面稿上报到局评议办将书面稿报局评议办(医共体分院上报到各医共体),联系人:蒋思佐;联系电话:58111304,纪委网633022。 (二) 严肃参评纪律 各参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严禁少报、漏报、瞒报、假报服务数据;严禁篡改、隐匿、泄露办事群众信息;严禁打听、索取参评人员名单。对出现有关问题的,一经查实,有关评价内容直接计零分,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 各参评科室、医共体要把动员部署、整改问题、健全制度、转变作风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紧密结合行业和工作特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赢得群众和企业的满意。 (四)营造舆论氛围 加强评议活动的宣传引导,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宣传作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在醒目位置设置参评单位亮相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2020年度平阳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名单 2.受理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评价标准 3.县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服务承诺表 4.县卫生健康系统参评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 附件1 2020年度平阳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名单
附件2 受理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评价标准
注:本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每个考核项目分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以10%折算后计入总分。“网络监督投诉”平台实行按有效投诉扣分制,每件直扣1分。 附件3 县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服务承诺表 单位名称(盖章):
备注: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字数均不要超过200字。 附件4 县卫生健康系统参评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备注:分管领导是指参评的中层科室、基层站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工作分管(联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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