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平阳县万人双评议活动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15 来源: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字号:[ ]

局机关各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

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奋战1161,奋进2020”工作主线和县委“三个五”工作,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全县卫生健康基层单位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根据《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方案》(平委办〔20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现制定2020年度全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活动(以下简称“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以涉企部门和基层站所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社会热点,对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开展多维度、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结合“三强两促”专项活动,加快推进“六重”清单落实,为高质量打造“三区两中心”、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参评单位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确定参加“评议活动”的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分院共58个。(具体见附件1)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落实“六重”清单等;是否认真兑现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有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优化办事服务情况。是否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工作中积极创新、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是否积极化解企业群众难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出实招。

(三)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落实“三清单一承诺”有关要求;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冷硬、漠视企业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等问题。

(四)严守纪律法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小鬼难缠”等各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四、评议方法

评议指标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50分)、“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网络监督投诉平台”办理情况评价(10分)、主管单位评价(5分)、监督检查评价(20分)和网络评价(15分)组成。

评议工作分日常评议、网络评议、综合评议三个阶段进行。

(一)日常评议阶段(实施时间:4月下旬一11月上旬)

1.服务对象评价(占50分;一年分两次评价,其中半年度占25分、年终占25分)。抽取参评单位服务对象,以电话调查、短信回复的形式对相应的参评单位进行“一对一”评价;其中管理执法类单位采取电话调查、短信回复和案卷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0分;服务对象评价低于30票的单位计分方法为:参评单位该项总平均分×70%+(“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0分×30%。

各参评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服务对象名单和联系电话报送局机关纪委。报送时间:2020年5月**日,服务对象名单200名; 2020年9月10日,服务对象名单100名。

2.受理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评价(占10分)。由局机关纪委具体负责,评价实行扣分制,每个评价项目分扣完为止(具体标准见附件2)。

3.主管单位评价(占5分)。卫健系统领导干部互评一年一次,在2020年11月集中进行评价。参评人员由县卫健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医共体等负责人组成。参评人员对参评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分院,逐一评价,在选票上分别选出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3个,其它参评中层科室,医共体分院默认为基本满意单位。根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 +“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分。

4.监督检查评价(占20分)。由局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参评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通过明查暗访、核查投诉件、汇总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问责情况和巡察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行政败诉情况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参评单位开展“三强两促”专项活动、“六重”清单推进、落实“三清单一承诺”要求、服务质量、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局机关纪委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扣分,参评单位被局本级查实的每例直扣1分,被县级层面查实的每例直扣2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参评单位投诉举报被查实的,每例直扣1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副职、其他工作人员因参评当年度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分别直扣20分、10分、5分,单位集体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直扣20分;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副职、其他工作人员因非参评当年度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分别直扣8分、5分、3分,单位集体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直扣10分(立案查处时间认定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

(二)网络评议 (占15分)

网络评议方法,上报县评议办组织统一实施。

(三)加分项(分值不占评议总分值)。

表彰加分:国家级的加5分,省部级的加3分,市厅级的加1分,同一事迹取最高分。国家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办、国办),省部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家部委,市厅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省厅委局;表彰荣誉事项应属于系统或条线的综合性工作。先进典型工作加分:参评单位在清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典型事例被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肯定、批示、推广和宣传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参评单位在2020年防疫新冠肺炎工作中被中央、省、市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 2分。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期限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

(四)综合评议阶段(实施时间:11月上旬)

经评议汇总后,局评议办汇总参评单位各项分值,按总成绩排名综合评议拟定“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各3个,报局常委会研究确定,11月中旬,局评议办向县评议办报送得分最高的“满意单位”和得分最低的“不满意单位”各2个,参加全县范围评议。

(五)评议结果产生

按得分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直属单位科室、医共体分院各3名。其中直属单位科室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科室各2名,医共体分院从高到低取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1名,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在本系统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评议结果运用

1、系统内被评为“不满意单位”所在科室、医共体分院人均扣发奖金3000元,对参评科室负责人、分院负责人进行约谈,由所在单位执行并报局评议办备案。系统内被评为“满意单位”所在单位、医共体分院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2、被县评议办评为“不满意单位”,所在科室、分院人均扣发奖金5000元,并对所在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医共体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评为“最不满意单位”,所在直属单位、医共体分管领导人均扣发奖金7000元,由所在单位执行并报局评议办备案。被县评议办评为“满意单位”所在单位、医共体分院年终考核给予加分。

3、被评为不满意的科室、医共体分院限期整改,在次年6月整改复评合格前,参评科室、医共体分院负责人不得提拔和平级调动。

4、对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在的参评科室负责人、医共体分院负责人予以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所在科室、医共体分院全体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评议活动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局机关纪委负责协调。抽派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等工作人员共同成立卫生健康系统评议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评议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党委委员、副局长吴云斌兼任评议办主任,白鹏抟、陈淑银、蒋思佐负责局评议办日常事务。各卫生健康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专题研究,明确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 的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填写《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服务承诺表》(附件3)及《县卫生健康系统参评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4),各参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书面稿上报到局评议办将书面稿报局评议办(医共体分院上报到各医共体),联系人:蒋思佐;联系电话:58111304,纪委网633022。

(二) 严肃参评纪律

各参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严禁少报、漏报、瞒报、假报服务数据;严禁篡改、隐匿、泄露办事群众信息;严禁打听、索取参评人员名单。对出现有关问题的,一经查实,有关评价内容直接计零分,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

各参评科室、医共体要把动员部署、整改问题、健全制度、转变作风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紧密结合行业和工作特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赢得群众和企业的满意。

(四)营造舆论氛围

加强评议活动的宣传引导,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宣传作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在醒目位置设置参评单位亮相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2020年度平阳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名单

2.受理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评价标准

3.县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服务承诺表

4.县卫生健康系统参评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


附件1

2020年度平阳县千人评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名单

单位

参评科室(基层卫生院)

备注

县卫生监督所(2)

监督二科


水头分所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

儿童保健科


水头婚孕服务中心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

免疫规划管理科


慢性病防制科


县人民医院(12)

组织人事科


体检中心


中药房


门诊西药房


急诊科


儿科门诊


发热门诊


血透室


心血管内科病区


消化内科病区


泌尿科病区


产一科病区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8)

萧江分院


昆阳分院


顺溪分院


万全分院


宋桥分院


榆垟分院


青街分院


海西分院


县第二人民医院(8)

组织人事科


体检中心


西药房


收费室


骨科


心电图室


B超室


血透室


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10)

水头分院


南湖分院


朝阳分院


鹤溪分院


腾蛟分院


山门分院


闹村分院


南雁分院


凤卧分院


怀溪分院


县中医院(8)

组织人事科


体检中心


西药房


中药房


超声科


放射科


内1科


血透室


县中医院分院(6)

鳌江分院


梅源分院


梅溪分院


钱仓分院


麻步分院


南麂分院



附件2

受理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评价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备注

作风投诉

10分(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实行年度考核)

群众通过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渠道投诉、反映参评单位作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有关文件严禁现象),经查属实的,每件视情节轻重扣3—5分。



办理评价

90分(书面、电话交办件的办理质量评价,实行年度考核)

办理时效:未按期反馈办理结果,每件扣1分。


协办科室按评分标准减半扣分

办理态度:①交办渠道畅通情况:单位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或手机)等信息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的,每次扣1分;②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拖而不办等现象的,每件扣2分。


办理质量:①因主观原因办理不到位、弄虚作假或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满意的,每件扣3—5分(属于无理访的除外);②特殊或紧急情况,交办后没有快速落实并反馈结果的,每件扣5分。


得  分


注:本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每个考核项目分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以10%折算后计入总分。“网络监督投诉”平台实行按有效投诉扣分制,每件直扣1分。


附件3

县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服务承诺表

单位名称(盖章):

参评科室、基层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工作职责


服务承诺

备注: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字数均不要超过200字。


附件4

县卫生健康系统参评单位评议工作人员联系表

单位名称(盖章):

有关人员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QQ号码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






备注:分管领导是指参评的中层科室、基层站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工作分管(联系)领导。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印发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