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职人员 换届期间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 |||
|
|||
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平阳县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全县公职人员以个人行为干扰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公职人员(包括编外人员)范围内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 1严禁散布小道消息,发表违背村社组织换届政策法规的言论,以及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网络上发布与村社组织换届相关的文字、照片和音像资料 2严禁参与村社组织换届有关的吃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收受候选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购物消费卡、土特产等,为其参选出谋划策 3严禁违反组织纪律和保密规定,打探信息、跑风漏气,擅自作出政策解释,泄露考察审查候选人结果以及党委讨论决定候选人等有关情况 4严禁在候选人组织考察、部门联查等资格审查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故意隐瞒、藏匿、销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据 5严禁参与、帮助候选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贿选,以及为其参与选举打招呼、递条子等妨害、干扰村社组织换届行为 6严禁打探因违反村社组织换届纪律受到查处人员的案情,为其说情和干扰案件的调查处理 7严禁参与或鼓动党员、群众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 8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村社组织换届的政策规定、程序步骤,以及对重大事情不及时请示、报告等行为 9严禁参与或纵容基层党员群众滋事闹事破坏和妨碍换届选举正常进行 10严禁有其他干扰、妨碍村社组织换届正常开展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