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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违纪】老爸一番操作,在校儿子秒变正式工
时间:2021-10-25 来源:平阳县纪委 字号:[ ]

纪律处分

2009年3月,时任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党委委员周春节未经县供销社党委讨论,擅自招录其子周某(时为湖南省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为下属企业县供销社总公司正式职工。2020年9月,周春节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画说违纪

2009年3月,周春节的儿子周某正在湖南省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读书。虽然还有一年多才毕业,但周春节希望能为儿子的前途早铺路。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他听说个人可以挂靠单位,并以挂靠单位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可以早点开始计算工龄。

当时,周春节担任平阳县供销社党委委员,分管办公室并兼任下属全民企业县供销社总公司总经理职务。于是,爱子心切的周春节未经县供销社党委同意,就擅自帮他儿子填写了平阳县企业(事业)职工录用登记表,还违规利用分管办公室和县供销社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盖好单位公章,送到县社保局备案。

就这样,经过周春节一番操作,周某还未毕业就成了县供销社总公司的正式职工,并开始计算工龄、缴纳社会保险。当时因为周某没有领到毕业证,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实际上班,没有领取工资,由周春节自掏腰包以单位名义帮儿子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2010年6月毕业后,周某选择自谋职业,但还一直挂靠在县供销社总公司算工龄、缴社保。

2011年11月,正好碰上县供销社总公司公开招工,经县供销社党委研究同意后,周某正式被县供销社总公司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此后在总公司上班并领取工资。根据规定,县供销社总公司作为县供销社的下属全民企业,其招工需经县供销社党委讨论决定。但周春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工录用工作中未经县供销社党委讨论,就利用职权违规招录亲属为县供销社总公司职工,违反组织纪律。2020年9月,周春节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作为一名老同志、老党员,我在给儿子安排工作上放松了警惕。我很后悔,也认识到了错误。对此,我向组织作深刻的检讨。

执纪者说

古语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作为父母,爱子之心是可以理解的,但“爱必以其道”。党员干部应该以身作则,勤勉做事,厚德向上,严守纪法,让子女浸润在优良的家风中,这才是对子女真正的“爱”。同时,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牢记党纪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应时刻将党纪放在心上,而不是抛诸脑后,否则必将受到党纪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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