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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原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苏志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时间:2021-06-29 来源:平阳县纪委 字号:[ ]

日前,经中共平阳县委批准,平阳县纪委县监委对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原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苏志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苏志东违反政治纪律,要求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经商办企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进行财务冲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他人贿赂,挪用单位资金,均涉嫌犯罪。

苏志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不顾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公私不分,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他人贿赂,挪用单位资金,均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志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苏志东简历:

苏志东,曾用名苏小共,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浙江省平阳县人,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

2012年9月至2020年10月,平阳县委政法委政工科科长(副科长级);平阳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主任科员;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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