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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时间:2022-10-08 来源:平阳县纪委 字号:[ ]

9月30日,平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上,县监委主任朱园园代表县监委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县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平阳县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深入一线调研,高质量撰写报告,并广泛征求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和支持,主要领导率队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及时反馈了对县监委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报告指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和战略角度,立足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自2017年成立以来,县监委在市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累计政务处分221人,其中留置28人、移送审查起诉47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41起696人,发布典型通报9期33起42人,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提供强力保障。

报告强调,面对基层治理现代化新形势和反腐败斗争新要求,全县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紧紧依靠人大支持,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职;深入实施正风反腐,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积极推进清廉村居,进一步助推基层治理;持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锻铸监察铁军,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为奋力谱写“两个先行”平阳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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