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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评议”助力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时间:2023-11-09 来源:县纪委监委 字号:[ ]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农业农村部拟命名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公示》,平阳县农业农村局位于全国农业综合行政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之列。

近年来,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与能源环保以“万人双评议”为抓手,持续加大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有序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加力推动农业执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执法程序,扎实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超40学时,培训主题涉及农业行政处罚法实操与农业重点法律学习。全面落实案卷管理规定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

约束执法行为,着力规范农业执法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建立平阳县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全面应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及掌上执法开展网上办案,线上办案率100%;近三年均有行政处罚案例被评为省市典型案例。创新执法制度机制,建立与市场监管、公安及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成效显著,近三年,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打击行动,打击生猪窝点12个;2022年联合县检察院开展农资经营专项行动,督促农资经营户处理临期农资4批次,联合查处违法线索9起。 

强化执法服务,充分彰显执法温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年均普法人次超3000人。普法宣传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农资经营、种养殖生产、畜禽调运及屠宰等环节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模式,2022年,联合县检察院打造“三农”经济法制教育基地,基地宣传人次2000余人。立足“执法为民,服务三农”工作理念,主动作为,积极承接农业生产纠纷调解,2023年处置各类农业生产纠纷32起,组织签订《生产纠纷调解协议书》8份,纠纷涉及补偿金2.65万元。探索“首违不罚”工作机制,践行“惩教并举、审慎包容、轻微免罚”的服务型农业执法新模式,2023办理“首违不罚”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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