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原职工支晓斌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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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阳县监委对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原职工支晓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支晓斌身为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支晓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平阳县监委给予支晓斌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支晓斌简历: 支晓斌,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浙江平阳人,1993年6月参加工作,行政工勤人员。曾在平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平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平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等部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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